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恢复和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议及周四下午教职工学习交流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学期教职工业务学习安排在双周四的下午15:45-17:30,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业务学习内容安排
各教学科研单位的业务学习分为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和教研活动,专题学习内容建议如下:
编号
| 专题
| 建议内容
| 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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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师思政与教师发展
| 1.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学习与研讨
2.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警示教育案例宣传学习
3.教师发展专题讲座和工作坊视频学习
| 教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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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教学
| 1.组织学习研讨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一流专业建设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等相关文件
2.组织学习研讨课程思政和一流课程建设相关文件
3.组织研讨教材建设,严把教材政治关和学术关。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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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创新引领、质量提升、特色发展,深入推进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
|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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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研工作
| 1.《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
2.《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
| 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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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验教学
| 实验教学有关规定学习与研讨
| 资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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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双周在开展专题学习的同时,可适当自行安排交流研讨和教研活动。
校机关、业务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业务属性制定学习方案、安排学习。
二、本学期教职工业务学习的基本要求
1.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业务学习内容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规划本单位学习安排(含交流研讨和教研活动内容安排计划),研究制定本单位学习方案。
2.各单位教职工业务学习安排在双周四的下午15:45-17:30。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详细做好记录,于教学周第18周前将本学期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党政办公室(dzb@swjtu.edu.cn)、党委教师工作部(fdcsz@swjtu.edu.cn)。
联系人:崔健;电话:028-66367659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2:各专题参考学习材料目录.doc
附件3:各专题部分参考学习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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